标书的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通常以标书中约定的 60天或90天为止。投标有效期是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具体来说,投标有效期从开标时间开始计算,终止时间则根据标书中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具体天数来确定。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等。如果标书中规定投标有效期为60天,则自开标之日起计算满60天后,投标有效期即告结束。同样地,如果标书中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则至90天截止。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投标人在准备标书时,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以避免因有效期不足而被视为非响应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