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
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150%。
休息日加班
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200%。
日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20.92 × 70%。
法定休假日加班
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月计薪天数21.75 × 8小时) × 300%。
日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 20.92 × 70%。
建议
用人单位在计算加班费时,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每月累计超过167.4小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并按150%计发加班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以补休、调休或其他方式替代加班费支付,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