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哪里管

2025-01-17 01:48:06

房屋出租的管理主要归 房管局或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房管局

房屋出租归房管局管理,房屋出租是出租人将其拥有的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等材料。

相关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理。

建设(房屋)行政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出租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纪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查处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民防行政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租赁管理。

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民政、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监管、电力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属地管理

房屋租赁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出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体系。

综上所述,房屋出租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部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在办理房屋租赁事宜时,咨询当地房管局或相关行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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