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行业在预缴税款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税种: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建安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需要以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预征率为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预缴增值税税额和所在城市规模计算缴纳,税率通常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如3%)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来缴纳,具体税率根据企业盈利状况及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其他附加税费
可能包括地方教育附加税等,具体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征收。
印花税
根据合同类型和金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例如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的税率为万分之五;购销合同、建筑安置工程承包合同等的税率为万分之三。
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员工工资收入征收,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请注意,税种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地方政策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