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办理生育保险定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未就业配偶除外)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会将参保人的资料即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该机构成为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
通过医保分中心办理
参保人产检在省外异地,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项目)或穗好办APP(搜索“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或“生育保险便民小助手”)等渠道线上办理。
医院窗口现场办理
一般医院都设有医保或者是生育保险的专门窗口,可以进行详细咨询并进行办理生育保险的定点。
办理材料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表》
《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确诊妊娠的病历资料
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
办理时间
妊娠满12周后,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凭结婚证和医保卡在收费处办理登记和结算手续
建议选择就近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办理,以便于后续的医疗服务和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选定医疗机构,应当持原就医确认凭证和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