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转入新单位的步骤如下:
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离职后,员工应先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离职后,员工应在新的就业地建立社保关系,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提出转移申请
新的用人单位或员工本人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完成转移接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受理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的各项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续缴社保费
新单位在本地的情况下,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后,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如果新单位不在本地,需要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建议:
员工在办理社保转入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如果涉及到跨地区转移,建议提前了解两地社保政策,以确保转移过程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