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
明确列出申请人所要求的仲裁事项和金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事实和理由:
详细陈述争议的事实经过、原因、结果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证据和证据来源:
列出所有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包括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他必要内容:
如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申请日期等。
在书写仲裁申请时,应当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