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利贷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利率标准: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如果月利率换算成年利率后超过这个数值,通常就可能被视为高利贷范畴。
年利率上限:
根据最新的一年期LPR 3.1%,年利率不得超过12.4%。因此,月利率不应超过12.4%÷12,约为1.033%;日利率不应超过12.4%÷360,约为0.034%。
旧规定:
过去关于年利率24%和36%的规定已经被新的规定取代。根据新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才被视为高利贷。
综上所述,目前法律规定的高利贷标准是:
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
月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
日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
因此,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该部分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并可能被视为高利贷。建议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务必注意利率条款,避免陷入高利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