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免的办理流程如下:
受理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同时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也可以在申请后单独提交费用减缴请求。
获取途径
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进行费减备案。
申请材料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需要提交:
收费减缴请求书。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单位公章,上年度年收入低于6万元)。
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需要提交:
收费减缴请求书。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需要提交:
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注册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通过“专利事务服务”功能提交费减备案请求,上传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请求人完成费用减缴资格备案。
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申请人应当在专利请求书中勾选“全体申请人请求费用减缴且已完成费用减缴资格备案”,并写明费减备案时使用的证件号码(一般为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注意事项
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
通过以上步骤,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申请专利费用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