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结婚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
双方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离婚者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受理
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材料。
审查
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及离婚证明,确认信息无误。
登记
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进行登记。
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存档并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需要注意的事项:
确保双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条件。
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等。
提交的合影照片要求为2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一般需要三张。
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以证明之前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按照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双方就可以顺利完成再婚登记手续,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