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附税包括哪些

2025-01-13 06:10:41

地方附加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会有所区别。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为1%。

教育附加税:

按照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收取。

地方教育附加税:

按照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收取。

资源税:

对在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车船税:

对在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印花税:

依据正税的征缴同时而加增的某一税收。

这些税种和费用通常在流转税(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基础上附加征收,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境保护等多种目的。根据最新的财税体制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已经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具体适用税率由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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