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招标是指 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的投资主体,并许可中标人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移交。这种招标方式旨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种有效运作平台。
具体特点如下:
招标人身份特殊:
一般是有权政府或者政府委托或授权的机构。
招标范围广泛:
通常是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招标对象明确:
是项目的投资者。
中标后成立项目法人:
由中标人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全程运作。
这种招标方式通过竞争性市场选择,与市场主体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了项目建设的风险分担和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