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疗保险的使用方式如下:
个人账户支付
综合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诊疗项目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
参保人在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诊疗项目费用以及使用的药品,其中70%是由个人账户进行支付的,而还有30%可以列入到基本医保大病统筹的记账范围内和地方补充医保基金进行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30%(退休人员为5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和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患门诊大病的按医疗保险大病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范围
综合医疗保险可以在指定医院看病、住院,并且只要符合规定的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的。
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在定点医院的药店进行刷卡买药。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
其他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的使用方式包括使用社会保障卡就诊,结算支付治疗费用时划扣医保卡账户。
医疗保险网上缴费的方式有三种: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和官网缴费。
医保卡通常与银行卡合并使用,便于在定点医院就诊或药店购买药品。
建议:
参保人应充分利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并在需要时使用统筹基金进行报销,以减轻个人负担。
留意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比例,确保合规使用医保资源。
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确保医保账户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