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和脚镣是 刑具,主要用于限制犯人的行动自由,防止其逃跑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手铐
用于套住犯人的手腕,限制其手部活动。
一般由金属制成,有连接链式和板铐两种常见类型。
脚镣
用于套住犯人的脚踝,限制其下肢活动。
通常较重,可以防止犯人逃跑,并且两脚之间的连接很短,使犯人难以迈开步伐。
使用情况
死刑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通常会一直佩戴脚镣,直到执行死刑。
重刑犯:如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人,在离开监室时可能会佩戴脚镣以防止逃跑。
危险性犯人:有逃跑、自杀、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的犯人,在监室内也会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如需要延长使用时间,须经主管公安局或处长批准。
结论
手铐和脚镣是用于限制犯人行动的重要刑具,主要应用于死刑犯和高危犯人。使用这些刑具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使用方式和时间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