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和缴纳方法如下:
预扣预缴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具体如下: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 0 |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10| 25 |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15| 125 |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20| 375 |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25| 1375|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30| 3375|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6375|
|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40| 10375 |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
申报和缴纳
预扣预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现金缴纳、银行转账、网银缴纳或移动支付缴纳。
其他扣除
除了基本的“三险一金”外,还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每月工资为10000元,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为2000元,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元 - 5000元(起征点) - 2000元(三险一金) = 3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 3000元 × 3% - 0元 = 90元。
因此,该人每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90元。
建议:
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和各项扣除标准,确保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