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户口本原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等情况的单位/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已怀孕的提供怀孕证明(含母子保健手册)
前往户籍所在地计生办
持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街道)计生办进行确认盖章
女方检查
女方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怀孕检查,并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领取生育服务证
对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办理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特殊情况
如果男方是深户而女方是省外户籍,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对于无工作单位的行业人员,由户籍所在街劳动服务部门出具证明;档案存放在劳动力市场的人员由劳动力市场出具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办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引,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