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有奖销售
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虚假宣传和恶意竞争
作虚假宣传或恶意竞争。
使用与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
违反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商业贿赂
进行商业贿赂。
恶意诋毁竞争者商誉
恶意诋毁竞争者商誉。
其他违法行为
未按规定告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擅自变更经营方式,在小红书平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未及时更新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建议企业和个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