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同日是指同一申请人针对同一个技术方案,在相同日期分别提交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和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这种做法的主要优势包括:
快速授权与尽早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通常比发明专利申请更快获得授权,可能在几个月内就能完成。这样可以尽早保护发明创造,防止他人侵权,并立即开始法律维权。
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未能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提供10年的保护期。若发明专利最终获得授权,申请人可以选择放弃实用新型专利,从而将整个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延长至20年。
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严格的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存在不被授权的风险。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宣告无效,且保护期较短。通过同日申请,可以在发明授权前获得一个授权的专利,从而提供双重保障,降低风险。
提高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当申请人对某一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没有足够信心时,可能会选择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增加至少获得一项专利权的机会。这种做法可以避免发明申请被驳回,确保技术方案得到法律保护。
法律与政策的支持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在未终止的情况下,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综上所述,申请同日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可以帮助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保护,延长专利保护期限,并降低专利不被授权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和市场前景,合理选择申请日和专利类型,以最大化专利保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