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或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格式合同类型:
车票:
包括火车票、长途汽车票、飞机票等,由运输公司预先拟定并提供给乘客。
船票:
包括轮船票、快艇票等,由船务公司预先拟定并提供给乘客。
飞机票:
由航空公司预先拟定并提供给乘客。
保险单:
由保险公司预先拟定并提供给客户,用于明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条款。
提单:
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预先拟定并提供给货物所有者,用于证明货物的运输关系和承运条件。
仓单:
由仓库所有者预先拟定并提供给客户,用于证明货物的存储关系和提取条件。
出版合同:
由出版社或作者预先拟定并提供给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用于明确出版权利、费用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
由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屋销售商预先拟定并提供给购房者,用于明确房屋买卖的条件和双方权利。
汽车买卖合同:
由汽车销售商预先拟定并提供给购车者,用于明确汽车买卖的条件和双方权利。
互联网服务合同:
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预先拟定并提供给客户,用于明确服务内容、费用等条款。
这些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应用,因为它们能够简化交易流程、提高效率,并减少因合同条款协商而产生的时间和成本。然而,使用格式合同也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