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辞职,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报告:
您需要提前三天递交手签的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并确保有您的签字和日期。
工作交接:
在辞职报告获得批准后,进行工作交接,确保所有工作事项都得到妥善处理。
离职手续:
将辞职报告和任何相关的社保、公积金等手续转交给人事部,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核算薪资和领取离职资料。
社保和公积金:
如果试用期内已经交纳了社保或公积金,需要办理相应的停保或封存手续。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拒绝您的辞职,或者在没有证据表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您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违反劳动法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请确保遵循以上步骤,并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文件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