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请
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
领取并填写贫困户申请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村委会核实
村委会指派人员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参加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和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并记录在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和统计表中。
公示公告
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
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最终结果。
提交审批材料
户主需携带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乡、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完成审批流程。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进度。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材料,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如有疑问或困难,及时与村委会、乡政府或扶贫部门沟通,获取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