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酒驾的处理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具体处罚如下:
饮酒驾驶
罚款1000至2000元。
暂扣驾驶证6个月。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若不慎饮酒,应选择乘坐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或请未饮酒的朋友代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