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区内户口迁移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携带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结婚证,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遗失,需到民政局开具结婚证明。
若涉及房产迁移,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办理迁出手续
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准予迁出证明》。
确认迁出手续无误后,注销原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
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迁入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最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迁移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