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的选举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候选人推荐与审核
候选人名额通常超过应选人数1到3人,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候选人需经过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和村民代表会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候选人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
选举通知与参会
选举时间需提前三天通知所有党员,确保党员能够按时参加。
参会党员人数需符合规定,以确保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选举方式
党支部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需超过参会党员半数才为有效。
选出的支部成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分工,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任命或由当选的支部成员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
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
进行村民登记,确定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采用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结果,确定当选的村委会成员。
上级党委的审批与委派
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需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委派乡镇干部对新旧干部的工作进行交接,确保新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
实施方式
村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即村党政一肩挑。
上级党委通过个别走访和农民直接参与机制,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