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都有哪些阶段

2025-01-12 21:07:05

破产程序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进行程序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发出公告宣布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和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债权申报与登记

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债权进行审查,确定债权的性质和金额,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债权人汇聚一堂,共同商讨破产企业的命运,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破产宣告与清算

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企业正式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和变卖。

财产分配阶段

在确定债权和财产价值后,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财产分配,一般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等。

终止破产程序

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或者发现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等情形时,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进行公告。

复权程序(如适用):

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

这些阶段共同构成了破产程序的完整流程,确保了破产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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