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具体来说,物业公司通常由当地的房管局管理,而房管局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负责物业公司的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监督和指导等工作。在一些城市,物业管理处可能设在城市管理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但归根结底,这些机构都是隶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因此,如果您需要投诉或咨询有关物业公司的具体事务,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或相关物业管理处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