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可以开设以下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工会如果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可以凭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上级工会批准成立的批文和其他开户资料,以工会组织的实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工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专用存款账户
工会可以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并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例如工会经费、会员会费等,这些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临时账户
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会需要临时存储资金或进行临时性活动,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通常用于办理工会非独立核算的资金收付,但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必须独立核算,因此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受到限制。
建议
工会应根据其法人资格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账户类型,并严格按照《工会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合法、合理和有效使用。
工会应建立完善的预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