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护照在出国前丢失,您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挂失与报案
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护照遗失,获取报失证明。如果是在国外遗失,则应当向所在国有关部门挂失登记。
在国内遗失的,还应向原发照机关备案,并在护照遗失地或原发照地或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报纸或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申请补发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规定,护照遗失属于可以申请补发护照的情形之一。您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补发的,向暂住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如果是在国外,则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申请补发时,您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符合规定的申请表、本人照片、报失证明或遗失声明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核实您的申请后,会依法为您补发护照。
补办旅行证
如果您在国外遗失护照且需要尽快回国,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补办旅行证。旅行证较为快捷,一般4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加急只需2个工作日。
保持通讯畅通
在整个挂失、补办、领证的过程中,您可能会涉及到多次的联系和申请,因此需要保持通讯畅通。
备份重要文件
出国前将所有证件及证明做好备份,存留纸质和电子档,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尽快补办护照或旅行证,以便能够顺利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