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是针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能属于低保对象:
收入型贫困家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支出型贫困家庭:
虽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除相关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特定人群:
如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
包括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但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人员。
其他低收入人群:
如在职、下岗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不同地区的低保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