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转移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获取《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
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填写《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查阅人事档案并缴纳费用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档案移交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审核与补充材料
档案到达人才交流中心后,工作人员会进行详细的审核。如果审核中发现档案缺少必要材料,你需要按照要求补齐材料。
确认档案到达
按照现档案管理机构承诺的办理时效在接收方单位查询档案到档情况,即完成整个档案调出流程。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必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商调函等提前准备齐全。
咨询当地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
保持沟通:在整个转移过程中,保持与档案接收单位和调出单位的沟通,确保每一步操作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