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和持有收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内容清晰准确:
收据应详细记录交易的时间、地点、金额、物品或服务的描述等重要信息,以便日后核对和查证。
签署和盖章:
收据应由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单位出具的收据应加盖公章,个人出具的收据则应加盖私章或签名。
保管和保存:
收据作为交易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对于重要的收据,可以采取复印或扫描等方式进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时效性:
收据应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出具,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信息模糊或无法核实。
金额表述:
具体的数额应使用大写,避免使用简化字或自造简化字,确保金额数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时间表述:
收款的时间应具体到年月日,并与实际的收款时间一致,以确保收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格式规范:
收据应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标题应清晰明了,正文内容应简洁明了,落款应包含收款人或单位的名称、日期和印章。
禁止涂改和伪造:
收据不得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买卖,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确保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和保管:
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以确保收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确保收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为日后的交易核对和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