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可以找以下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此外,劳动监察大队是处理讨薪问题的重要部门,可以向其投诉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和第九十一条,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建议首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无效,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工会组织也可以提供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在集体性工资拖欠事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