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签的欠条 六年后还能要回钱吗?

2025-08-13 11:28:00

欠条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债务凭证,欠付货款、拖欠劳务费等都有可能是欠条产生的原因。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当如何计算呢?我们通过莱芜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了解一下。

2018年,张某雇佣郑某从事砌砖等劳务工作,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自从打了欠条,张某便躲了起来,郑某也一直查找不到张某的下落,这2万块劳务费一拖就是6年多。2024年8月,郑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到法院。

被告张某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他对欠条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这个钱不该还,他的理由是什么呢?

本案中,案涉欠条自出具之日起到起诉之日,已经过去了6年,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呢?

法院经调查发现,张某向郑某出具的欠条,约定了欠款数额,但并没有约定支付期限,郑某可以随时向张某主张权利,张某也可以随时向郑某支付所欠款项。

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以及原被告的陈述和辩论,作出了判决。

那么,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有哪些情形呢?

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而非鼓励债务人想方设法拖延履行债务。作为债务人,应遵循诚信原则,积极履行债务;作为债权人,应积极联系债务人,督促其履行债务,避免债务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实现。

济南生活频道全媒体记者: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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