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朱中美,女,1990年1月19日出生,汉族,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卫楼村汪岗村民组15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900119****。
2.执行案号:(2025)皖1103执259号
3.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4.悬赏条件:凡是提供被执行人个人行踪下落等有效线索或提供未被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同时如通过悬赏找到朱中美本人到南谯法院的给予举报人一次1000元奖励。
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先举报的为准。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 0550-3025110、0550-3010353
来源 新京报政事儿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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