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_通知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因医院法人提出申请注销,我委批准同意,现就注销咸宁梓山湖护理院进行公告:
机构名称:咸宁梓山湖护理院
地点: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湖村7组
医疗机构类别:护理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法定代表人:吴波
主要负责人:吴波
登记号:08232403242120111A7101
诊疗科目:内科 /康复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注销日期:2025年4月29日
从注销之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收回后,原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失效。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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