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通常涉及以下几类: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等争议。
劳动合同相关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等。
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
涉及工资核算标准与发放、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或违规扣发、未按约定发放提成(或奖金)、女职工“三期”工资发放等。
休息休假方面的争议
关于企业是否遵守法定的工作日长度、保证劳动者的每周休息日、法定节日和带薪年休假期、病假、生育假等。
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
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
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措施等。
培训及福利方面的争议
包括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等。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方面的争议
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措施(如除名、辞退)以及劳动者主动辞职、离职等。
工伤医疗费和经济补偿方面的争议
包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
其他劳动纠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这些劳动纠纷既可能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能表现为对抗性矛盾,并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
建议:
劳动纠纷的处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进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