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租户在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给下一个租户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收取转让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真正的旺铺转让:
现有铺主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不想继续经营,但店铺位置优越,吸引新租户愿意支付高于房租的费用来接手店铺。例如,深圳东门太阳百货楼下的大卡司奶茶转让费曾高达50万元。
亏本经营的转让:
现承租人因生意不好,合同期未到,为了减少损失,通过转让店铺来弥补已支付的租金和装修费用。例如,深圳海岸城保利广场的小咖啡馆以30万元空转,基本够支付一年的租金和装修费用。
门面到期的转让:
现有铺主合同即将到期,因种种原因不想继续租,但想从转让中获得一笔费用。这种情况下,铺主通常会和业主达成共识,转出去后给业主一部分费用。
业主的假转让:
有些业主可能通过虚假转让的方式,骗取新租户的费用。这种情况下,转让费并没有实际价值,但新租户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可能会支付这笔费用。
装修和设备的补偿:
原租户对店铺进行了装修和购买设备,为了弥补这些投入,会在转让时向新租户收取一定的费用。例如,原租户装修花费2万元,可能会要求新租户支付24000元作为补偿。
市场租金差价:
如果店铺位置优越,原租户与房东签订固定租金合同,几年后市场租金上涨,原租户可以以市场价将房屋转租,赚取差价。例如,签订10年合同的店铺,每年租金10万元,五年后市场租金涨到15万元,原租户转租可获利5万元。
法律空白:
虽然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但前提是转让必须合法,并且需要征得房东的同意。
综上所述,转让费的存在有多种原因,包括店铺的地理位置、经营状况、合同期限、装修投入等因素。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建议双方充分沟通,明确转让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避免未来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