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渎职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滥用职权罪
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或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疏忽大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
徇私舞弊罪
为谋取私利或偏袒他人,违背法律规定或超越职权办事,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
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枉法裁判罪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私放在押人员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放在押人员。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在押人员脱逃。
其他渎职罪
包括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
这些罪名根据渎职行为的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对于渎职罪的认定和量刑,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