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短信提示
银行账户被汇入一笔钱
“天降横财”,喜不自禁
这钱你还,还是不还?
近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文山市人民法院平坝人民法庭受理了
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让我们通过下面的漫画来了解
当收到不明转账时
应当如何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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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来源 文山市人民法院、云南高院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