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 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这一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而重婚,即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即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仍然要与他结婚。此处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却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重婚罪不仅具有刑事处罚,还伴随着严重的民事后果,例如,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婚姻被视为无效。
此外,重婚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总结来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一行为不仅违反刑法规定,还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