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一缓一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设定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如再次犯罪或发现漏罪,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有期徒刑刑罚将不再执行。
有期徒刑与缓刑考验期:
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同时设定一年的缓刑考验期。
适用条件:
通常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在缓刑期间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期间: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遵守相关规定。
缓刑结束: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良好,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附加条件: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法院可以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