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条件因不同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清税条件:
企业清税条件
主动申报:纳税人应自行申报欠税和多交税款的情况,并提交相应的清缴申请。
历史遗留问题:欠税和多交税款应为历史遗留问题,即未经征收机关核定确认的欠税和多交税款。
完全履行清缴义务:纳税人应完全履行清缴义务,并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财务账册。
无刑事责任:纳税人应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已经履行刑事责任或者被免除刑事责任。
其他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征收机关可能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满足其他条件。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条件
综合所得超过规定金额: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或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申请退税: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其他特定情况:例如,2020年度已预交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或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清税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合法经营资格: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资格,即已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按时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并缴纳应纳税款。
无不良记录: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没有欠税、拖欠社会保险费等不良纳税记录。
税务注销条件
终止纳税义务: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无需税务登记注销: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的。
被吊销或撤销登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其他特定情况:例如,境外企业在中国承包工程并完工离开中国,或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纳税人在进行清税时符合相关法规,避免因未满足条件而产生法律风险。建议纳税人在进行清税前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清税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