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患有慢性病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额度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5%,每人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每人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8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其他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住院报销比例及额度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93%、二级医院89.5%、三级医院86%。
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一级医院72%、二级医院68%、三级医院64%。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三级医疗机构480元、二级医疗机构240元、一级医疗机构120元。
慢性病报销比例及额度
在职职工:慢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5%,每人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慢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5%,每人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70%。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或者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后由补助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这些报销比例和额度适用于广州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建议在实际使用中,查阅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