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判决怎么执行

2025-01-06 15:38:47

国家赔偿判决的执行程序如下:

赔偿义务机关的执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赔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申请的提交与立案

申请人需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应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可采取多种手段,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是收财被执行人的隐匿财产等。

执行完毕与异议处理

赔偿义务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执行程序结束。如果赔偿义务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根据事实裁定撤销执行或驳回异议。如果赔偿义务人无异议又拒不履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总结:

国家赔偿判决的执行主要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若义务机关不履行,被赔偿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包括提交执行申请书、立案、执行手段以及处理异议等步骤。整个执行过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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