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修缮的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类:
结构安全、基本牢固、齐全完整的房屋:
这类房屋只有少量部件有轻微损坏,稍微超过设计允许值,但已稳定,屋面或板缝局部渗漏,装修设备的个别部位或零件有影响使用的破损,油漆缺乏保养。通过在原有构件或部位上进行修补和涂抹等修缮即可恢复使用功能。
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这些房屋可以进行改造,划归城镇老旧小区范畴,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的维修。
农村危房:
根据规定,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特定困难家庭的房屋:
例如,丰州镇计生特殊家庭林某所居住的房子漏雨严重,房屋内电线杂乱裸露,整体居住环境较为恶劣,这类房屋可以进行修缮。
参与特定工程或项目的房屋:
如惠州市惠阳区的“惠居工程”,该项目帮助困难家庭修缮旧房子。
总结来说,可以修缮的房子包括结构安全但需小修的房屋、老旧小区需要维修的房屋、农村危房需修缮或重建的房屋、特定困难家庭的房屋以及参与特定工程或项目的房屋。具体修缮条件和程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