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迁移证件: 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婚迁: 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分(购)房、建房迁移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提供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提供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提供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提供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根据不同的迁移事由,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聘用合同。
房产证或 相关证明。
原户口本。
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
建议在办理迁出户口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