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是指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核心在于通过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方式,为债权提供担保,以确保债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特点包括:
担保物权: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用于确保债权的实现。
不转移占有:
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即抵押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或经营抵押的财产。
优先受偿权: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的变价优先受偿。
从属性:
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其存在和行使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
特定财产:
抵押权是针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设定的,这些财产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抵押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如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协商、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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