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
正当防卫:
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对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为了避免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受到当前的危险,采取的必要措施,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自卫杀人:
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自卫行为导致侵害者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有严重精神病:
如果行为人患有严重精神病,且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杀人,可能免除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证据不足: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罪疑从无原则,应当作出无罪推定。
请注意,这些情形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