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护照的要求如下:
基本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
特定情形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护照已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已在有关部门更换身份证)。
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它情况。
其他要求
无论何种原因,需本人到场,预约办理。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所需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提交的复印件需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申请人所在的那页。
照片要求为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并记得拿照相回执。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换护照的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