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鱼塘的管理涉及 农业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来说:
农业管理部门:
根据《渔业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并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此外,《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也提到,农业管理部门负责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
土地管理部门:
挖鱼塘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代表同意,签订合同,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备案。因为很可能涉及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办理完整的手续,办理公证或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渔业主管部门:
规模养鱼需要在当地的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
综合以上信息,农村鱼塘的管理主要由农业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渔业监督管理、土地用途审批、以及养殖许可证的办理等。建议养殖户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咨询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